行政起诉状请给指导 原告张宝元男46岁汉族住唐山市路北区果园乡杨家口村电话15503389446 被告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马爱军副职队长杨建平住唐山北新西道与学院路交叉口电话2539000 诉讼请求依法撤销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2005-1-0042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法重新作出事故认定。 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答复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认定书不属于行政行为,只是一个鉴定不能作为诉讼请求?对吗?我该告谁得到我应得的利益?唐山中院答复可以告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我该怎么办?交通事故认定书冀O21292号吉普车,唐山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检验报告书和唐山市路南区价格事务所冀O21292号213吉普车?怎么写才给立案
